■ 死者弟弟苑強到庭旁聽。資料圖片
死者苑剛生前曾任加拿大華人聯合總會(華聯會)副會長。而在周一及周二的預審期間,除了死者弟弟苑強外,有多個華聯會成員也到庭旁聽。另外,亦有兩個穿着時髦的女子到場旁聽,但她們就拒絕接受訪問。
死者苑剛胞弟苑強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繼續頒令「禁止報道」,對釐清案情並無幫助,他贊成取消報道禁令,也希望法官按證據嚴謹判案。至於再有中國女子聲稱自己是苑剛生前的同居妻子,有權得到苑剛一半遺產一事,苑強就不願多談,僅說會力保死者所留下數以千萬元計資產,包括案中該幢
西溫的物業。
據《省報》(The Province)報道,今年3月,再有一個中國女子聲稱自己是苑剛生前的同居妻子,故此有權得到苑剛一半的遺產。苑剛生前沒有立下遺囑,遺下估計至少2,000萬元財產。
該個女子在入稟卑詩最高法院的訴訟中,只能以「母親一」名之。 「母親一」聲稱,她與苑剛於2004年5月在中國邂逅,之後開始約會。不久,她遷進苑剛雙親的住所,開始與苑剛同居。兩人曾分開一段時間,但二人在2007年8月複合,再次一起生活,直至苑剛遇害。本報記者張文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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