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必須付 有的自願給 餐館就餐有哪些惱人的收費?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都市报

在加拿大,就餐支付小費(Tip or gratuity)是長久以來的傳統就餐文化。隨着物價高企、最低工資增加,現在許多餐廳會自動在賬單上收取10%或以上的服務費(service charge),有些餐館會自動為大型團體的就餐收取高達18%的服務費。有人說這是「強制小費」。服務費和小費到底有什麼區別?收取必須支付的服務費有什麼先決條件嗎?在服務費的基礎上再收稅是否合理?

本報記者 文琪

近日,本報記者收到熱心讀者發來的就餐賬單。約克區的某中餐廳,在消費者192元的餐費基礎上,徵收了11%的服務費,並且也把服務費加上了稅(HST)。該讀者表示,這樣的做法讓他感到困惑。在他看來,這筆服務費就是小費。既然是小費,為何要收稅?

強制收取服務費合法?

安省政府與消費者服務廳(MGCS)媒體顧問Sue Carroll在接受《加拿大都市報》記者訪問時表示, 2002年的「消費者保護法案」(The Consumer Protection Act)中,並沒有具體牽涉說明就餐的小費習俗。 「根據該法案,由用餐者支付的小費是自願的,不屬於消費者交易(consumer transaction)的一部分。而現在許多餐廳增加強制性服務費,以代替自願給予小費的做法,是個人商業的決定。」

但是Carroll指出,民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決定實施收取強制性的服務費,那麼消費者保護法將會適用於介入,包括禁止餐廳的不公平做法。 「雖然確定一家餐館是否有不公平的做法,取決於每個案件的實際情況,但如果企業作出了虛假、誤導或欺騙性的陳述;如果餐廳歪曲了賬單上收取服務費的目的,或者對收費不透明,這可能構成不公平的做法。」

至於民眾提出的是否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Carroll表示,如果餐廳選擇收取服務費,消費者需要支付該筆費用。 「在這種情況下,是否能把服務費當作小費,已不再是用餐者的自願。如果消費者對他們接受的服務不滿意,他們應該與餐廳管理層討論他們的顧慮。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消費者可採取在預訂時,詢問、明確是否有潛在的服務費。」
服務費是否需要繳稅?

安省政府與消費者服務廳並未對是否應對服務費繳稅給予正面回答,他們要求記者致電加拿大稅務局(CRA)。加拿大稅務局商業部門在接受電話訪問時向記者明確表示,餐廳強制收取的服務費,因為是為服務而支付的費用,因此應該徵收HST。餐廳的做法並無不妥。

加拿大餐館協會(Restaurants Canada)加拿大中部副總裁James Rilett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表示,服務費和小費兩個費用的本質並不一樣。 「服務費是餐廳給所有賬單都加的,而小費是自願的支付。你需要支付服務費,但你不一定要支付小費。服務費,就是任何和服務有關的費用。比如,你請會計師幫你報稅,需要為他提供的服務買單並交稅。服務費就是你所接受到的服務產生的費用。而小費是消費者自由、隨便給的,所以就無須支付額外的稅。加拿大稅務局於規定了服務費的費用需要支付HST,而小費則不需要。這不是餐廳能夠決定的,這是政府要求的。」

記者向Rilett提出,是否可能在一個餐廳一直到吃完飯,都不知道自己需要強制被收取15%甚至更高的服務費,Rilett對此表示很有這個可能,但他並不認為這樣做很公平。 「我不喜歡不提前說明收取服務費的餐廳。雖然法律也並沒有要求收取服務費一定要寫在餐牌上或者一定要服務員通知消費者。但不這麼做,最後不論你的餐食提供得多麼好,客人可能都會因突如其來的強制服務費感到沮喪,導致整個用餐經歷因此變差,甚至不會再回來你的餐廳。但是,我從未見過哪個收取服務費的餐廳,不和客人提前透露收取服務費。當然,這也不意味着市面上就沒有餐廳這樣做。還有一點就是,法律的要求就是,在賬單上,必須註明這筆費用是服務費。比如有大型的聚會時,服務費用高,要註明是什麼費用,不能稱為稅務。」

至於餐廳收取服務費後,到底怎麼分,Rilett表示這取決於不同的餐廳。 「有的是所有員工一起分,有的可能是一部分員工分。」

小費是自由支付的

安省華商餐飲會會會長陳勇儀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表示,通常廚房外的員工,會一起分小費,因為他們拿最低工資。 「有的粵菜館從經理到老闆一路分小費,所以後來省政府才會有法律規定員工的小費老闆不能拿。而服務費是餐館的收入,就和小費沒有關係了。所以我認為目前這個很亂,服務行業裏面,比如搭乘計程車,你要不要給小費?很少有司機會和客人去要。去理髮給不給?做得好一定會給,也有人剪好了就走人。小費是自由支付的。」

提及大部分人在強制收取服務費的餐廳就餐後,可能就不會選擇再給小費,陳勇儀錶示:「人們不應覺得服務費是小費。在繳納服務費以後,願意再給小費的消費者可以憑自願再給。」是否支付小費個人決定?從業者們都說,沒有法律規定消費者必須要支付小費。但是民眾卻認為,這是沒有實際意義的,因為在加拿大吃飯給小費並不是選擇題。在很多餐廳,不給小費,服務員會為此追出餐廳,這是個假的選擇題。

這是因為服務員通常拿不到14元的底薪。陳勇儀稱:「餐館的服務員、酒吧的調酒師和其他打工者,能拿到的最低工資是不一樣的,不是大家千篇一律認為的每小時14元。政府也認為在這個行業里這些從業者是會有額外收入的,所以允許時薪會定得比最低工資再低1至2元。做服務員和做廚房拿到的最低工資也是不一樣的,做廚房的通常就沒有小費。一個餐館假如說只是賣麵條,根本沒有人給小費,老闆應該要加上服務費,用以補足這些員工,否則沒有人給你做工。行行不同,在這裡小和服務費不能划上等號。」

可以拒絕支付強制性服務費?

提及是否可以拒絕支付強制性的服務費,陳勇儀錶示:「如果去就餐,服務員幫你端一杯水,就是服務。如果餐廳要收服務費,你就要給他。願不願意來這家餐廳消費是消費者自願的選擇。」而對於那些服務並不好,卻強制收取服務費的餐廳,Rilett則表示,儘管消費者不能拒絕支付,但是通常人們可以和餐廳的管理層溝通,解釋為什麼自己不滿意該餐廳的服務,或可以通過協商支付稍低的服務費,或和餐廳協商不繳納這筆費用。

目前,安省的最低工資大幅上漲,物價也隨之上漲。加之面對強制收取的服務費,以及可能還要對滿意的服務再支付小費的情況,對外出就餐的消費者是否公平,Rilett表示,這完全取決於每個餐廳的風格和商業模式。 「有一些餐廳,一直儘力讓餐單的價格很低。比如說,給食物實實在在的成本價,然後再就服務員的服務向客人收取一定的服務費。有一些餐廳,可能不收取服務費,但是會把一些成本加在菜單菜品的價格中。完全取決你怎麼看它。是否覺得公平,是顧客決定的。如果覺得好、公平,客人一定會再回來。」

Rilett還表示,近些年,在餐飲行業中,作為行業從業者,看到的是消費者給小費的數額總體有所上升。 「但是,顧客給多少小費,完全是他們自己的決定。消費者給更多的小費,說明對服務的滿意,很樂於支付那部分錢。用好的服務賺取更多的小費是大多數餐廳的選擇。」

小費要給多少錢?

陳勇儀強調,小費給多少錢,永遠是消費者自由的選擇。 「有一些華人餐廳,如果顧客沒有給足10%的小費,服務員追要的情況經常發生,但其實這樣做並不合理,政府並沒有規定小費一定要給。很多歐洲來的人到加拿大來旅遊,去西餐廳也不給小費,因為在他們的國家沒有這個習慣,包括中國人、印度人和菲律賓人,東方國家也沒有這個習慣。甚至很多歐洲人看不懂HST是什麼,很多人以為那個就是服務費。交了服務費就不再給小費的確是很多人的做法。」

本地華文論壇發起的針對小費給多少的調查顯示,57%的人選擇會支付10至13%的小費;29%的人選擇13至16%的小費,10%以下的小費選擇人數為0。還有4%的人表示,收取強制性服務費的餐廳寧可不去。大部分的華人都會把10%的小費最為最低數額。

而麥克林雜誌的一項針對小費的調查則顯示,本地人小費的支出水準兩極分化頗為嚴重。有支付高昂小費的,也有支付很低額度小費的。 54%的人選擇支付11-15%的小費;20%的人支付16-19%的小費;18%的人選擇支付10%或更少的小費;還有另外8%的人會支付高達20 -24%的小費。

餐廳收取強制的服務費,自行決定服務費的百分比,是很多顧客不喜歡的做法。顧客更希望通過對收到的服務作出評價。

有受訪者表示,服務費應該由服務水平和提供的食物質量決定,消費者不應該被告知要付多少給餐廳。也有人抱怨餐廳的POS機上通常不會給予13%以下的消費選擇,很多人為了避免麻煩直接選了15%或者20%。還有人提出,更實際的做法應該是提高服務員的工資,給予更好的勞工待遇。 「如果他們真的相信他們的廚師和服務員應該得到更多的報酬,就付給他們更多的錢!那麼他們得到的小費就是錦上添花。」

貿易戰影響餐館行業

加拿大餐館協會傳訊和政策專員Marlee Wasser向記者透露,加拿大各地的食品企業,目前正在準備應對貿易戰而導致的食品價格上漲。 「加拿大餐館協會最近的季度餐廳展望調查(quarterly Restaurant Outlook Survey)顯示,六成受訪者認為,對從美國進口的產品徵收關稅,將對其業務產生負面影響。」

該調查結果是根據2018年7月進行的調查回復而編製的。共收到了283份已完成的調查;代表9,181家機構,包括堂食餐廳、快餐店和其他餐飲業務,如住宿和飲酒場所。
加拿大7月1日生效的報復性關稅(retaliatory tariffs)清單上的食品里,很大一部分被認為是配料(ingredients),其它的則是向就餐者提供服務和食品的必需品。當這些價格上漲時,在餐館和其他場所準備和訂購食品、飲料的成本也會增加。這部分成本最終會去到哪裡?

Wasser向記者分享了一些重要的數據:加拿大餐飲業務在全國範圍內僱用超過120萬人,每天為2,200萬客戶提供服務,年銷售額達850億元。食品服務部門也提供了比其他任何行業更多的工作,22%的加拿大人在餐館或餐飲業開始他們的職業生涯。

而加拿大餐館協會總裁兼首席執行官Shanna Munro則表示,作為加拿大食品服務行業的代言人,會考慮對貿易糾紛作出回應。但她並未透露在貿易戰開啟、面對食品價格上漲時,如何同時保證餐館行業的利潤和就餐者的利益。服務費和小費是否是解決的辦法?這似乎並不是業內人士願意給出的回應。

鼓勵民眾關注餐廳的不公平行為

安省政府與消費者服務廳(MGCS)媒體顧問Sue Carroll表示,鼓勵民眾關注餐廳的不公平行為。

消費者可致電416-326-8800聯繫消費者保護局(Consumer Protection Ontario)或撥打免費電話1-800-889-9768
與他們討論你的疑慮和/或尋求法律建議。

本地華人對小費文化的熱議,精選評論:

「不過真沒什麼服務的!有時候真的很想不給小費!」

「華人餐廳,10% 我們跟着香港人的規矩走,就10%。」

「正常13-15%,很不滿意10%,很滿意18%。」

「稅前的10%,強制加到賬單的餐館以後不去了。」

「很多餐館沒服務,刷卡只給三個選項13% 15% 20% 而且是稅後。」

「我實際大部分給13 -15%,不滿意一般給10%,有的服務很好的,會給20到25%(這幾年也就兩三次)。但如果小費直接加在總價上而且不提醒小費已經包括在內的店鋪,我不會光顧第二次。」

「中餐館打工的一個個覺得拿小費是天經地義,給少了就天理難容,可是你的服務態度呢?為什麼去西餐廳經常給比中餐多一半甚至一倍的小費?因為人家真的做到了讓你賓至如歸,那笑容,那殷勤的態度和周到的服務,讓你覺得10%是在侮辱人家。」

「不滿意1分都不給,而且必須找經理投訴,並且再也不會重返。記住,小費是你掙的,不是客人施捨的,想要20%以上可以,像西餐廳那樣憑服務來換。」

「因為他們拿着最低工資,小費本來就是他們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我是我自己的給法,而且中餐館也去的比較少。」

「中餐館真的沒什麼服務,去老外那裡吃飯,服務員時不時的都會過來問你要不要什麼幫忙的,還滿意不。中餐館除了點菜、端菜、就是收盤結賬,有時叫人還得等那麼一會兒。10%的小費其實完全是因為這裡的風俗,不然他們的服務根本不值10%。」

「中國的餐廳給 10%, 別的餐廳給13-15%。」

根據安省勞工廳(Ministry of Labor)網站信息顯示, 2016年6月10日,《保護僱員小費法案》(Protecting Employees』Tips Act, 2015)開始生效。該法案修訂了《2000年就業標準法案》(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2000),增加了在任何能收取 小費的工作場所應該如何處置這些小費和其它賞錢的條例。按照新法案的規定,僱主不得扣留、削減或者讓僱員交回他們的小費和其它賞錢。如果僱主在收集小費或其它賞錢並隨後再將湊集的小費等重新分配,只有在如下情況僱主才可以扣留或拿走僱員的小費或其它賞錢。

‧僱主是唯一業主(即獨家擁有者),或者是企業的董事、合伙人或股東,並且

‧定期花費大部分時間和分享湊集小費的僱員或在同行業中收取或分享小費的其他僱員做同樣的工作。

根據《2000 年就業標準法案》(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2000),小費或其他賞錢是指任何:

‧由客人自願給某個僱員或某些僱員留下的報酬;

‧由客人自願為僱主留下而讓其轉交給某個或者某些僱員的報酬;

‧僱主要求收取的服務費或者其他類似的收費(例如餐飲服務公司、宴會廳,或者其它類型的活動中心收取的服務費),但正常情況下應留給僱員或者由僱員們分享的報酬。

小費湊集(Tip pool)是指收集在一起的僱員小費,再在某些或者全體僱員中重新分配。其中包括某個僱員的小費再分配,即根據僱主的政策要求,從某個僱員的報酬分出一部分給其他僱員。例如,某個侍者給 清理餐桌的服務員「分出一些小費」。

僱主可以決定是否需要在工作場所設立某種小費湊集制度,包括誰將參與小費湊集,如何再分配, 以及如何及何時對小費湊集形式進行變更。

**熱心讀者發來的就餐賬單,顯示強制11%的服務費也被徵收了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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