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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稅務局網站查查 有網友喜獲發還1.2萬元!
(■■有网民发现多年前有退款未取,喜出望外。加通社)
正值本国报税季节,当国民忙于筹谋报税事宜时,有网民发现在税务局官方网站上,出现一栏目让尚未兑现政府退税支票人士,查阅正等候他们取回退款数目,有发现此栏且惊觉自己原来有退款未取的国民,兴高采烈地获得这笔“意外之财”。有网民更发现14年前居然有1.2万元退款未取,犹如中了巨额彩票。
纳税人总希望报税后能获得若干退税,不过有不少国民原来有退税却不自知,多年来由税局代为“保管”,等待国民“发现”。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最近有网民透过社交平台透露,在报税期间发现其税局个人户口内,有一栏写上“未兑现政府支票”,他好奇按入了解,竟发现自己原来在2017年获税局退款105元,他称若非自己好奇按下此栏一看,根本不知道原来有一笔未兑现退税,他希望分享经验,让更多国民知道。
其帖文一出随即引起网民议论纷纷,不少纳税人按其分享指示,登入税局之登记个人户口,有颇多网民发现原来确有一笔“意外之财”,正等待他们领取,令网民在社交平台分享此喜出望外的事。
税局代保管 支票不会过期
有使用Twitter网民分享称:“发现自己在2011年获得700元退税,实在难以想像!”有网民分享自己在2006年有高达12,000元退税,正等待兑现,其跟随者惊叹实在令人羡慕。网民Shane表示:“完全没有想像过15年前的225元退税,竟然还存在,等他兑款。”
对于此写有“Uncashed Cheques”(未兑支票)栏目,被网民惊艳发现且引发国民热议后,联邦税务局发言人比拉姆(Etienne Biram)表示,这笔还未被纳税人发现与兑现的退税,本来就是属于相关纳税者,税局只会代为保管,待他们发现此笔退税时,当然是要“还富于民”。
有此“惊人”发现的包括冰球评论员克罗威(Jeremy Crowe),他透过此栏目发现有2次少于200元的退税支票未取。他形容发现时的感觉,就好像坐在家中梳化时,偶然于梳化边发现现金一样,令人心情愉快。
比拉姆表示税局退予纳税人之款项尚未被兑现,都有不同原因,例如报税者搬了屋,或者有人误放支票且退回税局等;税局表示政府发行的支票,是不会过期,故发现自己有此“隐藏财富”的纳税者,毋须急于与税局连络兑现支票。
可按网站指示申请退税
税务局称纳税人若想兑现退税支票,可按照税局网站指示,下载表格及签名,另需见证人签名,然后寄予联邦税务局,税务人员收到相关申请后,约需60天处理,如果纳税者需支付税款或有欠税,税局则会将此笔退款用于扣除欠款。
稅務局處理退稅延遲缺透明 成遭投訴主因
纳税人申诉专员的报告指出,加拿大税务局在处理个人入息税、收益申报和调整请求等,经常出现延迟及缺乏透明度,有关延误的问题已成为其办公室最主要的投诉原因之一。同时,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以确保纳税人获得公平的对待。
申诉专员普费(Sherra Profit)公布的报告名为《次等标准》(Sub-Standard),自去年3月展开检视工作,了解加拿大税务局的工作程序与服务标准,如何根据既定标准汇报,以及由于处理个人入息税和福利收益,以及调整要求而导致的服务问题。
处理退税太慢 纳税人感沮丧
该报告称,即使税务局表明在处理个人入息税申报表和调整要求等方面,大部分达到或超过其服务标准,但并不一定符合人们所面对的处境。由于税局公布的信息不够清晰,使许多申报者不知如何取回退税,并且要求调整时可能会在时限之外或未获处理。当申报者联系当局时,没有向纳税人提供清晰而准确的信息,说明处理退税和调整要求所需的时间。
该专员就如何改善税局的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以及提高其问责制与透明度,向国库部长及税务局管理委员会主席提供建议,以确保所有申报者都有权获得一个完整又准确的报告;这是根据《纳税人权利法案》第5、6、11和13条所指,当局向国民提供明确而及时信息,并得到公平对待。
普费表示,税务局公布的服务标准是与申报人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纳税人权利法案中所述,这是一项权利。税局需要找到减少延迟处理退税和调整请求的方法,让纳税人知道处理的时间。
她说,税局因延迟及缺乏有关预期处理时间框架,未能提供清晰及准确的信息,使纳税人感到沮丧,并可能导致个人和财务困难。申报人希望了解他们的退税或调整请求何时得到处理。如果延迟,其原因及何时可以完成。
華裔男子假冒稅局職員、騎警、銀行調查員詐騙100萬
卑诗皇家骑警表示,一名涉嫌假冒加拿大税务局(CRA)职员、骑警、电脑软件公司雇员或银行调查员,骗取市民金钱的华裔男子,已经逃往中国。
省府辖下的卑诗民事充公办公室(BC Civil Forfeiture Office),把与他有关的一个住宅物业,列为等待诉讼,禁止出售。
据卑诗民事充公办公室,向卑诗最高法院提交的入禀状指出,20多岁的薛浩然(Haoran Xue,译音)涉嫌欺诈多名受害人,要求他们将现金或礼物卡寄往卑诗和安省的多个邮箱地址。 入禀状称,薛浩然以伪造的身份证明文件,于大温地区开设多个邮箱,以收取行骗得来的款项。
骑警获得的银行纪录显示,又名Charlie Xue的薛浩然自2019年1月开始,有100万元进出其银行账户。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道,有关指控未在法院获得证实,薛浩然也没有就民事充公的诉讼作出回应。
房屋属父亲名下 省府不认同
不过,薛浩然父亲薛曾港(Zenggang Xue,译音)上月28日入禀最高法院,否认民事充公诉讼书内的部分指控,包括否认一间位于本拿比的房屋是从事非法活动、购入与保养该物业的金钱是来自非法活动、以及房屋是用作洗黑钱。
薛曾港是涉案房屋的登记业主,但民事充公办公室指薛浩然才是真正和受益业主,薛曾港同时作出否认。 他表示,自己是一间位于中国陕西省永济市的石油气公司所有人,他将薛浩然送到本地一间学院接受高质素教育,并获商业管理学位。当薛曾港到访卑诗省时,被这里的生活质素所吸引,包括空气质素等,因此在本拿比置业,让儿子居住和将部分地方出租,以及将来家人退休时入住。
薛曾港称,于去年夏季前,不知道骑警正调查儿子,他本人在永济市是一名受到尊重的人,从来没有从事或与非法活动有关。 入禀状透露,薛氏父子均为中国公民,薛浩然去年7月6日因欺诈和使用伪造文件罪名被捕,同日获释,未被刑事检控。
由于薛浩然涉嫌从事刑事非法活动,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就其移民入境资格展开调查,其后将他拘捕,获准以1万元保释候审,原本须在去年9月出席聆讯,不过,他在8月15日左右离开加拿大、返回中国,该间位于本拿比及仍有按揭欠款的房屋也同时放售。 民事充公办公室去年11月对该物业列为等待诉讼,防止变卖及在未获法院同意前增加负债。
星报综合报道
加拿大稅務局客服中心服務糟糕 獲D級評價
曾经因税务问题打电话联系过加拿大税务局(CRA)的民众一定对于漫长的等待或难以拨通的情况感到极度挫折,而根据加拿大独立商业联盟(Canadian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简称CFIB)最新的评比,该中心获得了D评级,彻底不及格。
CFIB雇员在2019年6月进行200次测试电话中有49%无法完成。2016年无法完成的通话比例是30%,2012年仅占20%。
CFIB还表示,就算被接通了,但其中41%的电话询问者收到CRA客服人员提供不完整或不正确的资讯,而2016年类似情况为31%,2012年为24%。
这些数字显示,CRA的服务品质不断下降,情况糟糕。
CRA表示,它已经进行改进,例如目前会有语音告诉询问者大约需要多久等待时间。发言人比拉姆(Etienne Biram)说:“我们在不断改进我们的网络内容,并很快会推出一个聊天机器人,方便民众上网查找信息。我们还有更多工作要做,将更好地满足加拿大国民的需求。”
CFIB雇员的测试电话中,问及关于咨询服务公司在全国运营时如何征收商品和服务税(GST)、如何申请就业保线费、何谓资本成本补贴和汽车补贴等问题,但这些问题总无法完全获得清晰正确的答案。
CFIB全国事务高级副总裁波尔曼(Corinne Pohlmann)说,小企业主高度依赖CRA为他们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答案,如果客服人员提供的信息不正确,这会让公司的会计人员出现错误,最终对企业造成很大的伤害。
图: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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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警搗破非法賭場 稅務局跟進查洗黑錢與瞞稅
安省省警捣破非法赌场,联邦税务局昨天表示,上周四及周五,税局在省警协助下搜查包括会计事务所等25个地址,2名分别来自安省伦敦市及奥克维尔市男子,涉嫌在4个税务年度瞒税,他们被控以违反税务条例及欺诈等罪名。
税务局称,涉嫌向税局欺瞒2014年度至2018年度应缴税款的2名男子,分别是伦敦市居民巴烈特(Robert Barletta),及奥克维尔市(Oakville)男子麦伊汉姆(Craig McIlquham),前者涉嫌向税局隐瞒2015至2018报税年度应缴税项,超过77万元;后者则涉嫌于2014至2018报税年度,瞒税逾200万元,2人被税局起诉违反税务条例,另又被警方控以诈骗罪名。
税局料有更多人被起诉
税局称,在整个省警行动中,税局派出逾160名税务人员参与,审视疑有关犯罪集团之数簿,以及翻看他们有否在过往报税年度涉及瞒税,税局职员联同警方搜查共25个地点,包括住宅、商业单位等,当中更涉及会计事务所等专业事务公司。
税务局相信随着警方调查进度,相信会有更多人涉及违反税务条例被起诉。
税局称自本月初起,该局已应不同执法部门要求,参与13项联合行动,其中10宗与洗黑钱有关;本国洗黑钱情况没有减少迹象,当中涉及跨国罪案,而伴随着洗黑钱犯罪就是瞒税个案,每年政府库房因商业等瞒税情况,导致国库损失数以千万元税收,因此联邦政府在对付洗黑钱行为时,亦同时打击瞒税行为。
本报记者
CRA大動作罰逃稅 不法者面臨起訴沒收財產
本报综合报道
为了对付逃税漏税这一老大难问题,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简称CRA)动用其过去没有使用过的武器,这就是对问题严重的逃税者,首次使用犯罪收益条款,采用没收财产的措施。
虽然法律授权联邦政府机构对用犯罪手段得来的财产采取没收措施,但到目前为止,加拿大税务局只对国际恐怖组织的筹款活动、或犯罪组织洗黑钱活动所得财产采取过没收行动。
税务局发言人邦尼(Stephane Bonin)不但证实税务局已经对一些逃税者采取了没收财产的行动,而且表示,税务局会继续利用刑法赋予的权力,没收逃税者非法所得,以加大打击逃税漏税行为的力度。
渥太华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泰斯(Marc Tasse)认为,税务局采取没收逃税者财产的行动,对逃税者和逃税行为具有很强的震慑作用;税务局不但有权没收逃税者在加拿大的财产,而且有权没收逃税者的海外资产,例如,如果CRA认为有人涉及海外逃税,并利用款项来购买度假屋或游艇,那么CRA可以冻结或扣押这些资产。
“自首”可避免起诉
他续道,使用犯罪收益条款还可以堵塞逃税者利用宣布自己公司破产的办法,来逃避缴税责任的漏洞。
泰斯表示,假如纳税人“自首”,透过自愿披露计划,向CRA报回所欠的税款,他们仍然需要支付欠税,但通常可以避免起诉。
CRA新措施其中一宗核心个案涉及渥太华夫妇何志文(Chi Van Ho,译音)(52岁)及阮夏施(Thanh Ha Thi Nguyen,译音)(49岁),他们拥有多个出租物业。他们被指控,在2008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少报310万元收入,逃税523,532元。
CRA表示,何志文与阮夏施是多间住宅和商业房地产租赁,以及物业翻新和开发公司的股东、董事和或公司高层。
该对夫妇在10月底被落案控告,CRA已扣押或限制属于他们的6个出租物业和汽车。
代表该对夫妇的律师肖尔(Leonard Shore)表示,他最近从控方取得大量披露资料,现正研究该等资料。案件将在明年1月继续审理。
资料来源:加拿大国际广播电台(RCI)
冒充加國稅局人員騙走85歲老太一筆巨款, 這名男子遭通緝
■■涉案骗徒外貌。皮尔区警队
星岛日报记者
皮尔区警方追缉一名假冒加拿大税局人员的南亚裔男子,此人于今年9月,涉嫌诈骗一名居于密市85岁老妇一大笔金钱。该名“税局人员”竟然穿便服拖鞋去与受害人会面收钱。
警方指出,该宗诈骗案是于今年9月25日傍晚6时发生,居于密西沙加市的85岁女事主接获一名成年男子来电,对方自称名叫Samuel Kesky,并声言自己是来自“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简称CRA)的人员。
疑匪穿便服及拖鞋前往收钱
该名男子又吩咐女事主,从她存款的银行提取一笔大额现款,再与他会面,并将款项交给他。女事主不虞有诈,依从对方要求照办。
涉案男子是南亚裔,年约30多岁,身高5呎8吋,肤色偏黄,短黑发,中等至健硕身材。
警方昨日发放保安录像拍摄到涉案男子外貌的照片。警方发言人向本报透露,该照片拍摄地点,就是涉案男子与受害人会面,骗取她金钱的现场。从照片所见,涉案男子一身便服,更是穿着拖鞋。
警方呼吁,任何人士若掌握有关此案的资料,可联络皮尔区警队诈骗案组:(905)453-2121内线3331,或致电皮尔区灭罪热线:1800-222-8477,又或者使用皮尔区灭罪热线网站作匿名报告www.peelcrimestoppers.ca。
最新審計報告公布 原來加國稅務局真是「看人下菜碟」……
■■费格逊发表审计报告,批评加拿大税务局没有平等对待所有纳税人。加通社
星岛日报记者报道
联邦审计总长费格逊(Michael Ferguson)发表秋季最新审计报告,批评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没有平等对待所有纳税人。报告还指,偏远地区缺乏网络,CF18战机缺合格飞行员等。
为确保所有加拿大人适当报税,CRA负责审核报税内容,以确保遵守所得税法。
根据费格逊办公室的最新审计报告,你的案件如何处理取决于你是谁、CRA进行审查的工作人员,或你来自哪里。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CRA不允许个人申报一些费用,如果他们不能在90天内提供收据;但有些离岸账户,却允许数月甚至数年才提供信息。
审计报告指出:“我们发现CRA在审计时,没有一贯适用纳税人权利宪章(taxpayer bill of rights),审查纳税人的档案。”
已损失利息罚款1,700万
根据纳税人权利宪章规定,所有纳税人只需支付所需的费用,都有权适用法律,并且有权获得他们应有的权利。CRA并制定了投诉机制,确保权利宪章的遵守。
报告指,不一致的原因包括:CRA工作人员在申请判定方面有所不同;对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处理方式不同;报税重新评估的地区不同。报告指:“有时一个地区的纳税人,平均比另一个地区的纳税人要花多长达7个月。CRA在一个地区用超过40周来处理,却在另一个地区,仅用12周。”
审计还指出,不统一执行纳税人权利宪章,会导致税务损失。在过去5年中,CRA已经放弃了1,700万元的利息和罚款。
CRA表示同意审计总长的建议,会订出时间表,设法在2020年前,符合纳税人权利宪章。
联邦税务部长勒布蒂耶(Diane Lebouthillier)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提醒加拿大人,CRA正努力工作,以确保税收制度公平。
秋季审计报告其他内容还包括,联邦政府计划耗资5亿购入18架澳洲旧F-18战机,需留意目前无足够飞行驾驶员问题;联邦指偏远地区缺乏网络,但仍无编列相关预算等。
都市報:加中兩國合力追逃稅啟動 CRA會如何調查?
对于移民族而言,不少人在加拿大境外还拥有一定的资产,或者是在加拿大从事与中国相关的商贸业务,例如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等,他们因此会在境外使用人民币或者它货币结算,当他们以为加中两国财务信息并不沟通,所以对加拿大政府隐瞒收入,那就大错特错了。
本报记者 文琪
今年7月1日,加拿大联邦财政部宣布自动交换全球金融账户信息系统(CRS, Common Report System) 生效。加拿大的各大金融机构被要求采用相应的程序来识别和收集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所持有的金融账户信息,并在一定时间后报告给联邦税务局(CRA)。而对于从事与中国相关工作的加国移民在中国国内的金融帐户信息,将会按照CRS两国交换信息的原则,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递交相关信息给加拿大税务局。另外,中国移民涌入加拿大投资房地产和金融产品,在加拿大拥有高额财务账户和高资产,然而却申报为加拿大非税务居民的人也不少,这部分人的账户信息在未来将会被加拿大税务局采集,并按照CRS协议将有关信息交换至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戴静蓉
税局界定非税务居民界线
多伦多注册会计师及投资移民税务策划专家戴静蓉(Carol)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夫妻双方有一个在中国长期工作生活,太太和小孩留在加拿大的这种情况,就是大家常说的“太空人”,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都可以做非税务居民。“这种‘一家两制’的情况通常是夫妻两人一个做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一个做非税务居民。这个在做新移民或投资移民税务规划做得的比较少的会计师那裡,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滥用。但是在做得比较多的会计师这裡,我们有税务局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一家两制的情况是可以发生并且也是符合税局规定的,这在税务规划上是很常见的方法。要证明是非税务居民,我们要向税局提供详细的证据,证明这个人和中国联系更紧密,需要把每年进出加拿大的时间、原因都提供给税局,税局会根据我们提供的信息来判断这个人在过去几年生活重心到底在哪边,以此来确定他是居民还是非居民。”
戴静蓉认为,一个人要满足非税务居民的身份,要尽量割断和加拿大的一些联系。“你要向税务局能够举证社会和经济联系与中国更紧密。而且中国是你的习惯性的居住地,工作、生活都在中国,绝大部分时间呆在中国。同时,也需要在加拿大没有上语言班、没有打工、也没有健康卡,没参加任何协会。我们建议每年在加拿大呆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60天,也就是两个月。”
很多人会误以为按照居住限制的183天是决定是否是税务居民的界限,但戴静蓉否认这样的解读。“以为居住没有超过183天就是非税务居民,这个是非常错误的。这个天数没有明文限制,为什么我们会建议60天,因为加拿大使用英美法系案例法(case law)。根据过去的案例,赢了非税务居民身份的,一般来说,在加拿大的时间都会少于两个月。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建议大家,你想确保你的非税务居民身份,有一天税务局来挑战你的时候,你要赢这个案子,我建议居住时间每年不要超过两个月。否则一旦被税局成功认为是税务居民,你这些年的收入、转进来的钱都会面临税务的追讨和罚款。”
提及有人提出这样的做法是对税法的滥用,戴静蓉表示要从不同的层面来看这个问题。“太太和小孩在加拿大生活,在加拿大有房子,从加拿大国内的税法的角度来看,就应该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但是我们跳出了加拿大国内的税法。我们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是上升到‘中加关税协定’ (tax treaties)这个层面来去判断这个事情的。中加关税协定是80年代赵紫阳担任国务院总理时,中加签订的一个关税协定,是凌驾在两国国内法制之上的。该协定是这样说的:当一个人同时被中国和加拿大两国的税法认定属于本国的税务居民时,我们可以用中加关税协定的规定来判断他到底是哪国的税务居民。在协定居民身份时主要看4个因素,从上到下来看,上面的因素无法决定时,往下看。1,永久性住所;2,重要利益的重心;3,习惯性住处;4,国籍。”
加拿大税务局(CRA)大型商业调查部(international, large business and investigations branch)副部长助理(deputy assistant commissioner)Lisa Anawati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在判定谁是税务居民,谁是非税务居民时,要每个案例单独分析。有一系列重要的指标可以去判断居民身份(residency status)。比如这个人在加拿大是否有房子,是否与加拿大有重要的关联,有没有爱人或同居伴侣、抚养人等。还有一系列次要因素要去考虑,例如驾照、加拿大护照、其他省份的健康保险等。不可能只有一个固定因素,因此要逐个案例逐个分析。”
提及是否会考虑在未来修改法律填补太空人“一家两制”家庭的税收漏洞,Lisa则表示不能就此问题回答,因为这也涉及到移民方面的制度和信息。
虚报、隐报骗不了税局
尽管“一家两制”所带来的税务漏洞看似无法填补,但近年来税务局对海外资产的查税越来越严。戴静蓉举例称,“以前只是抽查,比如说某一个科目要你提供银行的对账单。现在我们已经有客户被税务局全面稽核查税。收到税局的信是很长的清单,甚至有一个叫做海外资产的问卷表,裡面是非常详尽的各种资料都要求提供,包括银行的对账单、股权证明、房产证明所有的东西都要提供。所以如果你有申报你的海外资产,建议不要乱报、虚报,任何的一个申报都要有支持文件,税局查你的时候才可能不会有问题。全球金融账户信息交换已经开始实施了。如果你有海外资产隐瞒没有报的话,税务局也是有可能知道的,并有可能让你提供各种海外资产的证据。以前是税局到中国去要求查那些信息,中国方面才会给。现在是只要中国知道你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会自动把信息交到加拿大来。全球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系统让金融资产无处藏身。”
Lisa Anawati表示,任何不遵守税法的违规和逃税行为都将受到CRA的密切关注和追踪。“逃税问题不止是加拿大的顾虑,而是世界性的的问题。也因如此,国际社会共同发展了这个叫做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的新全球性标准。加拿大政府支持这个新的标准,来提高国际金融信息的透明度,以及给我们打击逃税更好的工具。”
随著十年超签证(10 years Supervisa)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或入籍。利用十年超级签证和依然可以往返中加,同时无须做加国税务居民。在中国所赚的钱可以随时彙入加国生活的妻儿账户,依然可以来加国探亲,没有税务担忧。戴静蓉说,“因为这本身就是非税务居民的钱,不是太太瞒报海外资产和海外收入;也不是转到老公名下再由老公转回来。只要不是这种情况,钱确实是非税务居民赚的,就没有税务问题。这个也不会算作妻子的收入。”Lisa Anawati对此回应称,“在10年超级签证或公民身份方面,对于税务来说,这不是重要的。 真正重要的,是这个人否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作为加拿大居民,我们对你的全球收入征税,其中包括所有外国账户。如果你在国外的金融和机构有账户,并这个国家是全球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系统的成员,他们会把你的金融账户信息发给加拿大税务局,用于风险评估,或对比你申报的收入。如果一个人在海外账户中有很多钱,却申报很少的收入,我们可能会将他定为高风险并且开始调查。”
Lisa Anawati称,...